喜欢寂寞,所以爱上了夜.
爱上了夜里那丝难得的恬静,没有任何人的打扰,思绪可以滑过无边寂静的黑夜在半空中自由飞翔.把自己想象成夜空中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努力发出自己的光芒,独自闪耀,独自欣赏.它不需要喧哗、不需要世俗.不用被生活所改变.
风起的夜,凄清冷寂.习惯独自对电脑,听歌、游戏、或是将落莫和空虚收集成文字,手指在键盘上不知所谓的飞扬,挥洒着寂寞.
我知,终有一天,她回出现,会轻轻拍拍我的头,告诉我,告诉我那终老一生的誓言.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你总会忘了我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上了她,娇小,可爱,泼辣.喜欢徘徊在她身旁,喜欢搞乱她的头发,喜欢强吻她的小嘴.尽管她一直在拒绝,我还不不可救药的陷了进去,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你总会忘了我的.
我中了你的毒,你是真的种在我的心里了,尽管我想逃避,我想否认,可是思念越来越强烈,原来我做不到,我以为这只是我的错觉而已,我以为时间能拉开我的思念,每次聚散,我就一个人对着电脑用苍白的文字诉说着苍白的希望,用笨拙的双手敲下一行行的明天,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永远不会等,你不会相信,嫁给我有多幸福,只想要你明白,我心甘情愿,爱你爱到吐,我多渴望站在你身旁,很骄傲的向别人介绍,可是在人多的时候,我只能远离你,怕使你难堪,好难过.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你总会忘了我的.
若说无缘,三千大千世界.十万菩提众生.怎单单与你相见.若说有缘,这灯火百结之后.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佛说: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你总会忘了我的.
回首来时路,踩碎满径的残红,停留在季节辗转的深处,聆听渐行渐远的脚步,默然轻叹:若能陪在你身旁,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你总会忘了我的.
情已深,未逝,怎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