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看她一眼,当然还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她在呢,我的视线再也不肯离开,我的眼里只有她。她也看了我足足一秒钟。我将她的目光尽收眼底、藏在心中。尽管随后她若无其事甚至连句话儿也没对我说,但已足够。那个常常被我们忽略姓氏而称做老板的人就杵在旁边。那间办公室除了她还有好几个别人,但我认为那就是她的。如果她行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那么整条街就是她的。我想让她拥有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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