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在写作时往往免不了把自己的观点代入作品。但在如何代入上,则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在武侠小说作者中,金庸,梁羽生,和黄易是倾向于用故事的本身来说明。而后期的古龙和温瑞安则倾向于直接在作品中陈述自己的论点。两种方法无所谓哪种更好,正如戏剧表演的两大流派。但具体到执行,则会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作家和读者的观点冲突了怎么办?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李寻欢。不喜欢他的人很多。但不可否认,在中国传统的诸如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之类的陈腐观念下的确会出现这种自命不凡的受虐待狂。从这个意义上讲,李寻欢的遭遇和韦小宝的一样,同样可以构成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批判。但问题出在,古龙在他的字里行间表现出了对李寻欢行为的某种欣赏。很不幸,这和我以及许多朋友的意见正好相反。于是形成矛盾。在处理这种冲突上,金庸对韦小宝的处理明显要圆滑的多(注意,是圆滑不是高明)。韦小宝的许多行为只能用混帐来形容。但鹿鼎记在全书的基调上对韦小宝是赞许的。于是为了不破坏这种基调,以及读者的胃口(或者说是代入欲),金庸只好大和稀泥,为韦爵爷找借口。于是在台湾的贪污变成百姓自愿,且因民间富庶,扰民不深。我想金庸是断不敢让韦小宝去赈灾的。以韦爵爷的脾气,赈灾的银子肯定也是要留成的,只是如此一来金庸可就不好交代了。于是凡韦小宝看上的女子,其追求者,情人,丈夫,都必定是坏蛋。韦爵爷由此可免除一半的负罪感。可惜即便一个人成为好人坏人的概率是一半一半,这么多个都是坏蛋的概率也小的出奇。何况对于那些女子本身,韦小宝也是犯罪。这和现代爱情观的爱我所爱不同,现代爱情观固然不排斥横刀夺爱,但前提是双方必须是爱对方的。以阿柯的例子,根本就是走投无路了,不得不认命。金庸以一连串的幽默和稀泥转移了读者的注意。然而,他事实上是以牺牲小说的严肃性换取了其通俗性的完整。当然,以武侠的形式和香港的背景来说,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但当我们把鹿鼎记与阿Q正传相提并论的时候,金庸作出的过多的妥协就严重影响了鹿鼎记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鹿鼎记是比不上阿Q正传的。
回过头来说李寻欢。古龙在写作的时候可能没有想过他的观点会和不少读者的相反。或者他就是太过于自信,认为他的观点会被大多数读者所接收。但是,当事实证明许多人对李寻欢并不欣赏时,读者口味与作者观点的相互矛盾使的许多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对古龙及李寻欢这个人物的批判上,从而忽视了李寻欢这个人物本身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悲剧性。这或许也是古龙的悲哀。
-= 韦小宝和李寻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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