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认识H的第二个晚上,当我们从歌舞厅出来已是12点了,可我的朋友还邀请去吃宵夜,没有办法,只能从命。
我的朋友有点任性,只是一句随便说出的话,她就生气了,但也不怪她,她的气消得很快,因为她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她还年轻,女人嘛,就喜欢被人宠着。他是那样的爱她,给我一种感觉就是:捧在手心怕融化!如果他们一直这样下去真的会很幸福。当我看到H的时候,他正和两个女的在那里喝酒,他知道我是从来都不喝那种酒的,随手把他的手机和他家的钥匙递给了我,我们就在车上等他们。。。
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而且也下起了雨,我的朋友他们去睡了,H说我送你回家吧,就这样,霓红灯下只有我们俩,没有的士,走着走着,雨下得越来越大。。。因为穿高跟鞋脚都酸了,什么都不想就把它脱了下来,H说我背你走吧,我没答应,之后他也脱了,他说这样才公平,我开玩笑说:一个国家公务员,怎么可以光着脚、淋着雨和我走在街上呢?别人看到会笑死。他却说没关系,他从没有陪谁这样过,他说以后每当下雨的时候就会想起今晚。。。
雨还淅淅沥沥的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