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个孤儿,20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被我的亲生父母遗弃在一农家门口,幼小的我不知道是父母遗弃了我。当我的养父抱我回家的时候,我没有哭,笑嘻嘻的来到这陌生而养育我20几年的家。
在我17岁那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发现了父母遗弃我时那块沾满血迹的白布,清楚的写着我的出生年月 我的名字。血的遗书,是我最大的伤痛,我不该知道这些,着不是真的。一切只是幻想,我以下子失去了以前那种快乐。性格开始变的孤僻,很少跟人交往,只喜欢一个人找个寂静的地方,
一个女孩给了我快乐,赋予了我幸福。我忘记了心中的伤痛,可女孩的 一句 分手,让我再次回到从前,仿佛我的灵魂离开了我的躯体。变的更加堕落。
好想有个家,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为什么天下之大 就没去呆的地方 。
突然之间好想回家,泪水潮湿了双眼,心里空空荡荡。也许是大喜大悲后的过度,等平平淡淡了才会平静。命是上天给的,注定还会收回,在这其间得到了想要的才称得上是幸福。母亲的臂弯是子女最幸福最安全的港湾。无论你活到多大有个母亲疼着都应当感到骄傲。
卸掉虚假的笑容,还原出真实的自己,心里的沉闷忧郁写在裸露的每个地方,即便大哭一场也没有人心疼,也没有谁会在乎。可上天给的生命又不能轻易的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