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想首页

得过奖励所以从轻处罚

张南方 [苦涩] 2013-05-19 20:39:29 星期日 晴天 查看:189 回复:1 发消息给作者

记者获悉,西湖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对驾车肇事致谭卓死亡的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被告人胡斌及其辩护律师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后,谭卓的父亲谭跃告诉记者,他认为最大的遗憾还是罪名。之前杭州市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检方逮捕的时候,曾引发网络较大的争议。谭卓家属聘请的律师认为,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但是罪名的问题没有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据记者了解,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前者如果没有发生逃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如果发生了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

 

这个辩护律师真是脑残的可以,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就可以从轻处罚?那么好,比如说我从小到大获奖无数,每学期都是三好生,每次运动会我都有好名次,每次美术比赛我都有大奖,那么我长大后是不是可以用这些随意抵消我的罪呢?我杀人后本应判死刑,然后我的律师说“他中学时得过省级三好生”,那么法院会不会改判我为无期徒刑呢?然后再说:“他英语竞赛得过一等奖”,那么无期是不是就变成了有期?

sb!


顶一下(33 写日记 1259321 224449
分享排行

 

 

留住已经逝去的峥嵘岁月 记住曾经绽现的万种风情 在记忆即将淡漠的时候 来把这些重新回味

Copyright (C) 2008-2014 www.jue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01011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908号

客服QQ 10171605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13148464312 邮箱 1017160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