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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奇平:360动机可疑 QQ用户利益“被代表”

刘利佳 [分享] 2013-05-14 22:35:26 星期二 晴天 查看:148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文/姜奇平(微博)(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近日,360公司先后推出“隐私保护器”和360扣扣保镖,对竞争对手采取以损害商誉为可预见结果的技术针对措施,引发腾讯、百度等多家公司的不满,引起社会上的强烈反响。我认为判断是非的基本出发点,应该是维护良性竞争秩序,保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

  首先,要保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

  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社会各方、即使是争论双方,也是没有疑义的。但具体到何为消费者权益,谁可以代表消费者权益,就不同了。以360扣扣保镖为例,它在传递一个信息:似乎QQ的权益,腾讯不能更好代表了,而要由360来代表。这有违常理。在这里,QQ用户利益有“被代表”之嫌。

  谁更能代表消费者,要由消费者自己判断。由别人来代表,尤其是动机可疑地代表,是不那么可靠的。判断商业行为是否是在以代表消费者名义,占据道德制高点,借攻击以牟利,不是看商家怎么说,而是看消费者本身利益何在。

  凭常识,人们就可以知道,腾讯在QQ上具有更大发言权,因为没有人能在系统底层上比他更了解QQ。外人对系统进行底层改动,会不会反而造成损害,谁也说不好。我想起一件往事:十多年前,MS-DOS系统中保留许多未用的中断,被一些技术爱好者发掘出来,作为技穷时的绝招,殊不知系统中保留这些暗道机关,另有用处。果然,当系统升级后,需要调用这些中断时,这些走捷径的应用软件马上与正统调用发生了冲突,软件之间出现不兼容。消费者无端成了受害者。说明保护消费者利益,首先要保护其长远利益。

  此外,消费者的得与失,需要全面衡量,不能让消费者因小失大。 “隐私保护器”所保护的“隐私”,许多、甚至大部分并非真正意义的隐私;限制某些正常服务,会使消费者从个性化服务方面看,得不偿失。从维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出发,要反对打着保护用户隐私旗号,进行不正当商业竞争(例如无论用户将什么。exe文件改名为QQ.exe,都会遭到报警),损害消费者权益尤其是个性化权益的行为。这是跳出当事人利益,站在第三方立场上首先应认识到的问题。

  第二,要维护良性竞争秩序。

  360与腾讯等公司这回发生的冲突,我解读为场上两队运动员正在踢球,一方运动员忽然充当起裁判员,向对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许多人都想了解谁对谁错,如果光听运动员的一面之辞,是非永远也搞不清楚。但有一点,运动员充当裁判员本身,就是违反游戏规则的。

  我刚才提到,360公司对隐私的理解,与第三方(至少是我)的理解,有相当大的不同。把隐私范围扩大了,并非判断隐私的真正标准。从程序角度说。当运动员对游戏规则的理解不同时,应由裁判员来裁决,而不能由冲突的其中一方来单方解释规则。360公司对问题有自己的看法,也许是主观判断,也可能是利益使然,无论何种情况,都可以理解,但不足以作为标准。

  目前的问题是,裁判缺位了。无论是专门针对网络的隐私权法,还是行业标准、自律准则等等,一概缺位。这才给场上运动员的自行解释,自行其事,提供了充分的空间。这种状况不利于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所以,国家、政府、协会等主体,应及时解决裁判缺位的问题,着手制定相关游戏规则。

  为维护良性竞争秩序,企业之间要避免恶性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当前避免恶性竞争必须解决的问题。以不适当的、单方面的游戏规则来限制对手发展,以界定不清的权利误导消费者来打击竞争对手,以攻击式的、商业之外的招数方式陷对手于不义……,这些都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是从事竞争的各方都需要极力避免的。我们要倡导企业之间从竞争,转向竞合,通过合作竞争,实现双赢及多赢。

  事实上,天下之大,可以任鱼跃,任鸟飞。当前数据核心业务前沿,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增量竞争足以释放强者的能量,完全没必要固守一城一池作殊死恶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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