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想首页

误陷传销,他含冤坠亡!

小郑 [深情] 2009-08-01 21:10:30 星期六 晴天 查看:367 回复:1 发消息给作者
许群洪,朋友们都亲切的叫他“小白”,24岁,一个总是洋溢着笑容的帅气小伙,却在2009年6月25日6:55分永远的离开了爱他的家人和朋友。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儿,自幼受到双亲及姐姐的疼爱。帅气、善良、乐观、正直、仗义、是朋友对其的共同评价。而重情重义的他却命丧“兄弟”之手。
  一年前,这位“好兄弟”从上海辞职到了湖北武汉。不久后一直打电话跟小白说他现在在武汉这边有多好多好,叫小白过去玩玩,还叫小白别在那上班了(原来小白和这个“好兄弟”是同一个公司的同事,住一起,经常谈心事,谈理想),来武汉找他,随便就介绍一份四五千的工作给小白。小白一直未当真。而就在半年前,这位“好兄弟”更是时不时的打电话劝小白辞职,叫小白去武汉跟他一起奋斗,朋友的“盛情”让他很是感动,但由于家人的担心,未能成行。就在这个月初,这位沉寂了好长时间的“兄弟”又一次次发出“邀请”,叫他过去玩,还说这次见不到,以后就没机会见面了,并说还特地请了十天假陪他。小白为自己一直的推辞深感愧疚,且朋友的热情,让小白觉得自己过于小气,盛情难却之下,便乘上6月22号晚七点半左右从上海南站的火车到了武昌。谁会想到,此行即是末路。
  刚到车站,那个朋友已等候多时了。朋友匆匆请他吃了一碗当地的特色面,旋即乘车到荆州沙市。朋友的住处住着很多青年男女,十分杂。这让他很是诧异,但依然没有怀疑。23号晚,他打电话给女友说:“我的手机没有电了,用朋友的手机打的,朋友这边人太多不方便说话,明天用公用电话给你打,我买25号晚上的火车票回上海。” 这是小白跟家人简短的通话,也成了他的遗言。
  自此以后,小白的家人、朋友再也联系不上他。就连打去这个“兄弟”的电话也显示关机,家人顿感不妙,25号晚,就在姐姐即将报警时,老家的父母打来电话告知刚刚华亭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小白在湖北荆州出事了,在住院。”
  26号,小白的亲人从四路纷纷赶到荆州。但是,所谓的住院,也只是警方善意的谎言。他们再也看不到那个总是满脸笑意的大男孩,他们看见的是躺在冰冷柜子里的尸体,那个小白已面目全非,头部受到重伤,身上多处擦伤。当满身的血迹掩盖着曾经温暖的笑容,谁能接受那个数十年如一日的提携捧负的儿子竟再也不相见,谁能接受那个如足如手的弟弟竟会永远闭上了眼!
  当地派出所向小白的家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头部、手、肩膀、腰部有多处伤痕,是由高空坠楼形成的,出事的窗口是间洗手间,窗口相当小,稍微胖点的人根本出不来。警方初步的自杀定性让小白的家人无法接受。那么乐观爱笑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呢?而且还特地从上海坐了一天一的火车跑来湖北荆州自杀!他是如何与家里人联系不上?洗手间里真的没有人了吗?为什么他能掉下去呢?家人到小白出事的地点去了解情况,被当地居民告知此处是一个传销窝点,在出事前屋内有传出很大的争吵声。之后就见小白“高空坠楼”了。小白坠楼之后,屋内的人员纷纷窜出作鸟兽散,没有一个过来看看小白。(http://news.jznews.com.cn/article/shehuishipin/305100.html 2009/06/26荆州新闻网采访报道)有幸的是他的这位“兄弟”在事出后不久即被警方抓获,同时被抓的还有一位传销组织内的成员。
  就当家人以为能为小白讨个公道的时候,被告知警方无法取得有力的证据,只能以疑似传销非法拘禁罪对该两个涉案人员拘留。并说有可能因证据不足,拘留期满之后即被放出,最多也就只能对其以非法拘禁罪的一般情形定罪。那么多跟小白相同情形的案件都被以《刑法》第238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定罪量刑。这个结果实在不能令小白的家人及朋友接受。
  就在小白的家人再次到出事地调查真相时,得知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出事的房屋系当地公安局内部某领导的一处私房,虽然小白家人极力请求警方侦破此案,但警方依旧不肯加紧侦察力度,不愿深挖案件真相,这其中是否藏有不可告人的潜规则?着实令人起疑。难道一颗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传销吞噬?难道共和国的法律无法压制罪恶的传销?!难道要以牺牲更多的小白才能唤醒当权者的决心?我们相信,邪不压正!但令我们更无法接受的现实是,那些组织传销的侩子手至今仍逍遥法外,继续从事着祸害国家、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面对可怕的传销,我们不能是任其宰割的羔羊。我们希望那些被传销祸害的朋友能够和我们站在一起,为良知而战,正义而战!
顶一下(39 写日记 124284 42067
分享排行

 

 

留住已经逝去的峥嵘岁月 记住曾经绽现的万种风情 在记忆即将淡漠的时候 来把这些重新回味

Copyright (C) 2008-2014 www.jue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01011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908号

客服QQ 10171605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13148464312 邮箱 1017160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