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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绑票,我们曾是"人质"

朱明杜 [激励] 2013-03-26 11:36:27 星期二 晴天 查看:100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王理:捐资助学,家长还要当多久祥林嫂?

王理 2006/06/15



奥一网论 6月10日和11日两天,丰台区右安门第一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外地户口孩子的家长说:“学校要求交纳3000元捐资助学金,或者给学校买一台29英寸彩电才能入学。”学校称家长都是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现象。(6月15日《京华时报》)

给学校买一台彩电才能入学,这事还真挺新鲜。学校也真好意思张得开口,简直是想钱想疯了。但在教育已成为许多人一个沉重负担的大背景下,收费屡禁不绝,这事也不足为奇。

对于中国的教育界而言,“捐资助学”已经成为一个常用语。但这个常用语越来越让人敬畏。实质上,已经“脱胎换骨”。同时,很辛苦使用频率颇高的是“自愿行为”,成为学校逃避责任的遁词。而“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老师要学生捐款学生不得不捐”的“潜规则”下,中国的家长们也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这是个很不象话的逻辑,令人生气的事实,却很无耻。这让我想到鲁迅说的:动物吃人张嘴就吃,绝不会像人这样,先讲一通大道理,解释吃人的理由。

其实,无论城里孩子还是乡下娃,在学校屋檐下“自愿行为”了多年,学校照旧“人心不足”。尤其外来工子弟的家长,已成了学校“捐资助学”的猎物,外来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已成为“普九”工作的一个难点,与这种“自愿行为”有很大关系。

有人说,教育界出现了“人质危机”,孩子前仆后继充当“人质”,家长勒紧裤腰不断缴纳赎金,这是中国教育当前存在的一个事实。如果社会上出现这样的恐怖事件,“人质”被绑,总会有警方对付或者解救。遗憾的是,充当“人质”的学生,被解救的希望却让人感到渺茫。

不允许强制执行下的“捐资助学”,让人感慨万千。依法治教也好,三令五申也好,都难以挡住已经“脱胎换骨”的“捐资助学”。而学生家长,每一次的“自愿行为”之后,如同祥林嫂的爱子被狼叼走,向人数说不幸的遭遇,让人同情,及至现在,却让人麻木了。

假“捐资助学”之名,行收费之实,家长们很无奈。而为孩子教育着想,做出巨大牺牲中国家长们,已经“自愿行为”不起了。

编辑:张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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