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7-12-13 14:39:15
刚刚看到一个女孩子的日记
上面写的怀念以前的男朋友,虽然是她提出的分手,可是她还是很喜欢那个男孩子的。
我呢,看了以后感触很深
曾经自己也有过很多感触
怀念初恋,后悔对以前的男朋友太坏,伤害的太深。
现在的自己,太安逸,太幸福,有的时候会不知所措,不相信这是真的,可是,我正在逐渐习惯这种幸福美满的生活。
在喜欢一个人并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一定要珍惜,我受过多少次伤以后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啊!...
除非是真的不喜欢了,真的有太大的外力阻止你们了,那时候才能分开。那样子,分开了才有可能做朋友。
如果是因为一方的离开或者是背叛,请一定不能做朋友,并且绝对不要去联系,能忘记就忘记吧!做朋友只会更深的伤害。 毕竟你想要跟他做朋友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要做朋友,而是想寻找旧情复燃的机会...
分开又在一起,那种感觉真的会变质,最后对于谁都不好......
分手了,请陌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