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Graham谈创始人控制权
by pest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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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资助的一些公司正在和VC谈判,问我第一轮融资过后创业公司创始人仍掌握公司控制权的情况是否常见。他说VC告诉他这种事情几乎从未发生过。
十年前这种说法没错。过去,创始人在完成第一轮融资后很少能掌握董事会控制权。传统上,第一轮融资过后董事会一般包括两名创始人、两个VC和一个独立成员。最近的组合通常为一个创始人、一个VC和一个独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创始人都不占多数席位。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如此。Mark Zuckerberg在Facebook完成第一轮融资后依然控制着董事会,现在也是。Mark Pincus也一直掌握Zynga的控制权。但这些是例外吗?完成第一轮融资后创始人掌握控制权的情况有多常见呢?在我们资助过的公司里我见过一些例子,但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于是我给Y Combinator资助过的公司创始人发了一封Email。
收到的回复让我大吃一惊。有12家公司的创始人在第一融资过后依然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我感觉到我们正处在一个转折点。很多VC似乎仍然认为创始人在第一轮融资过后仍然控制董事会的情况前所未闻。就算只是问问这些VC,他们也会认为你这么想肯定是傻瓜或控制狂。但我所了解的创始人并非傻瓜或控制狂。即便是,比如Mark Zuckerberg,这些人也是VC竞相追捧的对象。
显然第一轮融资过后依然掌握控制权的创始人不再是新闻。并且除非遭遇财务大难,我认为明年这种事将司空见惯。
公司的控制权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不仅仅是在董事会上排除异己。投资者通常会否决某些重大决策,比如出售公司,不管他们控制多少董事会席位。并且董事会投票很少发生分歧。在投票之前事情已经经过讨论,通常会一致通过。但如果在讨论过程中发生分歧,知道自己会在投票中占劣势的一方更可能会提出异议。实际上这才是董事会控制权的真正含义。你不能为所欲为;董事会需要考虑股东利益;但如果你掌握了多数席位,你更有可能左右什么是股东利益。
所以董事会控制权并非完全控制权,也不是摆设。公司内部不可避免会出现分歧。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融资过后创始人依然掌握控制权的话,这将改变整个创投界的局面。
这种新标准可能会迅速到来,快到出人意料,因为能掌握控制权的创业公司通常是最出色的。是他们引领趋势,不仅引领创业公司,而且引领VC。
很多VC在和创业公司谈判时表现粗暴,这是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被打败回去没脸见合伙人。当他们签完合同之后,他们想炫耀自己获得的有利条款。从个人角度看,很多人并不在乎创始人在董事会的控制权。他们只想看上去没有让步。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让创始人保留控制权不再被认为是让步时,这种事情很快就会司空见惯。
正如VC被迫接受的很多改变一样,这种变化也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糟。VC仍可以努力说服,只是不要太强势。毕竟让他们付诸强迫手段的创业公司并不是关键所在。VC大部分钱都来自几笔重大投资,而这些受迫的创业公司不在此列。
明白创始人将控制董事控制权甚至更有助于VC发现千里马。如果他们辞掉创始人,他们只能寻找那些值得信赖的创始人。这也正是他们应该一贯坚持的原则。
感谢 Sam Altman,John Bautista,Trevor Blackwell,Paul Buchheit,Brian Chesky,Bill Clerico,Patrick Collison,Adam Goldstein,James Lindenbaum,Jessica Livingston,以及Fred Wilson阅读本文早本。
via Paul Gra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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