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方人,清月是北方人,尽管在北京大家都说普通话,但渐渐的也发现语言中有些词的用法是有些差异的。在此仅举两例。
一个是“媳妇”一词的用法,在我家那边,“媳妇”特指儿媳,而在北方,这个词则指妻子。开始我以为仅仅是我家乡用“媳妇”指代儿媳,后来一次陪清月看康熙,小S说她在北京因为弄错了这一词的含义,错把一人的妻子当成他儿媳,才发现可能在南方很多地方,媳妇都是指代儿媳的。
另一个是我们说多少来岁,多少来年或多少来个之类的“来”,清月说这类句子,必然指实际情况比这个句子中的数字小,比如她说“二十来岁”,就是接近但小于二十岁的意思。但在南方,“来”则指要比前面的数字大。今天看“非常了得”,一个北京人说自己经营的澡堂是1916年开的,到现在已经有“一百来年”的历史,孟非明显错愕了一下,然后说“你再算算”,显然两人之间对“来”的含义理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