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志愿军真的伤亡一百万吗?(3)
由于中国政府通过不同??:15.66万,17.17万和18.3万,而且相差2.64万人,这就使人对中国官方的数字产生了怀疑。有人说这2.64万是民工等非军人的死亡人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正式说法。
3.战伤人数是估出来的,而且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比2:1的比例。
前面说过,志愿军战伤人数是根据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再考虑到重复统计和非战斗负伤因素,最后估计出来的。而且这个估计出来的战斗负伤人数25.2万人,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2:1的比例。所以,不少人觉得这个数字偏低。
4.非战斗负伤人员
另外,现在网上有文章说,志愿军还有38万-40万的非战斗负伤(减员),我不知此数据究竟从何而来。但这也引出一个问题,即类似第二次战役时9兵团大规模冻伤这样的非战斗减员一共有多少人?这些非战斗减员是否应记入志愿军人员损失?如果上面说的民工等非军人死亡2.64万人是确实的,那么,民工负伤(或非战斗负伤)人数是多少呢?
5.我估计的志愿军最大伤亡数字
据说网上所传我军非战斗减员40多万人、总计减员近百万人的说法来自一套《抗美援朝卫生工作经验总结》,精装16开本,四个分册:第一分册《卫生勤务》,第二分册《野战内科 卫生防疫》,第三分册《战伤外科》,第四分册《卫生统计资料》。
该总结上志愿军减员数据为:
总减员 978122
阵亡 114084
伤员 383218
病员 455199
失踪(含被俘) 25621
其中 伤员有21679死亡 病员有13210死亡
志愿军总死亡人数 148793
其实,上述数据很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志愿军伤亡数字的最终出处:
阵亡:114084,即阵亡11.4万人;
伤员:383218,即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但这个38.3万含多次负伤重复统计,也有非战斗负伤。
失踪(含被俘):25621,即被俘2.1万人,失踪0.4万人(后来又改为0.8万);
伤员有21679死亡,即因伤致死2.16万;
病员有13210死亡,即病死1.3万人;
可见,除了伤员人数应是累计38.3万人次,这一点容易误解外,数据是完全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病员455199,有人把这个数字当作非战斗减员,我认为不对。《卫生工作经验总结》中这个数字实际上就是卫生部门救治生病人员45.5万人次的意思。在3年战争期间有45万多人次到医疗部门看病诊治,这很正常。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每年还会因发烧拉肚子去一两趟医院,休几天假,何况战争时期。
所以,这45.5万人次,除了病死的1.3万人外,不应算作部队损失。如果非把它当作减员数字,也不应和伤亡人数混在一块作为志愿军损失人数的一部分。另外,45.5万人次不是45.5万人,有重复统计成分。
所以,现在唯一的谜团就是非战斗伤亡人数(象长津湖之战9兵团的几万冻伤人员都没有包括在作战伤亡人数中)。
非战斗死亡人数我们已知是18.3-14.36(作战死亡)=3.94万(含1.3万病死)。
非战斗负伤人数不妨按最大数算(不考虑多次负伤重复统计):38.3-25.2(作战负伤)-2.16(因伤致死)=10.94万
即非战斗伤亡总计:3.94+10.94=14.88万人
所以,抗美援朝我国总计伤亡人数:
39.56(作战伤亡)+14.88=54.44万人(其中死亡18.3万人)
如果再考虑被俘人数,抗美援朝我军总计损失:54.44+2.1=56.54万人。
56.54万人已经是我们能够得出的抗美援朝我军损失人员的最大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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