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想首页

探寻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罪魁祸首

张喜科@柳州 [感伤] 2013-03-03 23:43:54 星期日 晴天 查看:103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探寻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罪魁祸首

 

作者:杜杨

 

 联合国认定的出生性别比正常值域标准是男孩:女孩=102~107:100。然而,自强制计生全面开展以来,中国大陆的出生性别比逐年攀升。国家计生委在《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也不得不承认1996年至2005年出生婴儿的性别比高达127。按照抽样调查公布的数据,我国现在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约4000万人,而且这些人大多居于20岁以下年龄段中,他们将马上进入婚龄,女性人口资源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显出来。2007年,全国处于婚期的男性已多于女性至少1800万人;2020年,预计我国20岁至45岁的男性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数量如此巨大的缺乏精神抚慰的男性很可能会仇视社会、仇视有伴侣的男人,这种仇恨的心态将直接导致性犯罪上升,甚至他们还可能聚集起来,与社会为敌。这些人还由于遭受世人的歧视,将导致心理变态,意志消沉,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同时,不要认为男多女少对女性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必将会导致针对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的性犯罪的大量上升,女性在社会中会缺少安全。这些都将成为中国社会的巨大隐患!

既然出生性别比“病情”如此严重,那么首先必须找准病因以便对症下药,而绝不能讳疾忌医,否则就会延误“病情”,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其实,强制计划生育全面实施没几年中国大陆就出现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现象,但是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认为是这些数据是“女婴漏报”所致,直到九十年代还公开宣称“女婴漏报”是数据显示的性别比失衡的主因。计生委在《国家计生委关于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意见》(1994年3月)公开宣布:“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认为,80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婴,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然而,以后的各种各样的调查不但没有把“漏报的女婴”找出来,反而发现中国大陆的出生性别比不断攀升,已经“荣”居全球榜首并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错误的“漏报论”耽误了对新生儿性别比问题的治理(如今国家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又以“漏报、瞒报”为由把2000年人口普查和随后的各项人口调查得出的1.2~1.3的生育率“修正”为1.8,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近几年,国家计生委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主要原因归结于中国传统文化、人们重男轻女思想以及B超等现代科技的运用,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关爱女孩”行动、制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

国家计生委对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分析是否正确呢?如果出生性别比失调如此严重的主要原因是中华传统文化,那么对中华传统文化继承较好的台湾、新加坡等地的出生性别比应该高于中国大陆才对,可这明显不是事实。我们再对比一下中国和印度。中国在这几十年来在男女平等方面进步巨大,中国女性地位有了很大提高,而印度重男轻女传统至今仍然根深蒂固(当年比印度几十年前还是要好一些)。同时,印度有着不合理的婚嫁传统,女儿出嫁时不但没有彩礼还要倒贴巨额嫁妆,并且女儿不帮父母养老(从经济角度讲,印度养女儿从经济等于“白赔”), 印地语有一句谚语:“生一个女儿就如同在别人的花园里播一颗种子。”而中国人结婚时男女双方在经济条件大致相当情况下通常是都要出钱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男方出钱还要多一些),且中国女儿逐渐成为养老的主力。按理说,印度的出生性别比应该远高于中国才对,但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印度近年的出生性别比在最高时不过112(虽然这个数据已经比较高了),远低于中国大陆。

中国现在有两三个孩子的家庭大多数将所有的孩子都看得很宝贵(并且还有“穷养儿子富养女”的说法,不少家庭对女儿还要更疼爱一些),还有多少家庭真正歧视女儿呢?只不过一般的家庭对儿子的期望更大一些。何况现在的分配制度只倾向物质再生产而忽视人口再生产,而男性在物质再生产方面有竞争优势(例如在大多数行业都是男性更能胜任)。计划生育的宣传是想生儿子是思想落后,那么难道想生女儿就是思想先进吗?难道吃面条的就比吃米饭的要先进吗,难道吃青菜的就比吃萝卜的更先进吗?本米饭和面条、青菜和萝卜都可以拿,但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让拿一样,必然导致人口性别比选择,从而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调。

计生委治理出生性别比的措施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经不住推敲的。先看理论方面:例如,计生委主张立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堕胎。但是,孕妇在怀孕期间让医生通过用B超为其检查身体是很正常的,而医生在通过B超检查胎儿的发育过程时不可避免的了解胎儿的性别,“禁止”得了吗?因此所谓禁止医生、医疗机构做胎儿性别鉴定无非是禁止医生把胎儿性别告诉孕妇。事实上,医生有时候并不需要明确地告诉孕妇,只需一个眼神或一个暗示,孕妇就会知道医生用B超鉴定出的胎儿性别是什么,再怎么禁都没用。要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除非禁止医院使用B超机,但这行得通吗?另外,如何“选择性别堕胎”?要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才判断得出当事人堕胎的原因呢?例如,某孕妇是因为胎儿性别的原因而堕胎,但她完全可以告诉医生她堕胎是因为其他原因,医生又怎么知道人家内心是怎么想的呢?再看实践方面:自2003年开始,计生委推出了“关爱女孩”行动,然而此项行动的效果如何呢?不用多说,只需看一下2003~2007年以来逐年上升的新生儿性别比数据,就应该知道国家投在“关爱女孩”行动上的这笔钱花得有多么冤枉。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关爱女孩行动”,但是笔者认为:在如此严峻的人口形势面前,仅仅采取如此隔靴搔痒、头痛医脚的政策会错过解决性别失衡问题的最后关键时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主要原因是强制计划生育政策,而并不是传统文化、重男轻女、性别鉴定(即使有也只是次要原因),计生委对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原因分析是错误的,采取的措施也是没有明显效果的。笔者认为,至少要采取以下两条措施才能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至少可以大大缓解这个问题)

一、 立即停止强制计划生育政策,让所有胎次顺其自然;
二、 禁止对六个月以上胎儿堕胎(而不只是禁止选择性别堕胎),这点无论是是从缓解性别比角度还是人权角度看都应该的(因为六个月大的胎儿已经基本上有了人的特征)。

中国大陆的性别比问题已经火烧眉毛,十万火急!如果现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还能够使问题得到缓解,如果再讳疾忌医只能使整个民族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顶一下(32 写日记 1166752 224491
分享排行

 

 

留住已经逝去的峥嵘岁月 记住曾经绽现的万种风情 在记忆即将淡漠的时候 来把这些重新回味

Copyright (C) 2008-2014 www.jue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01011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908号

客服QQ 10171605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13148464312 邮箱 1017160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