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一来,总觉的自己心理甚是阴暗,也许是大一时候读了太多的史书,习惯了里面勾心斗角的感觉,一直想改过来,于是加入了篮球队,足球队。希望在球场上找到一点彻底放松的感觉。两年过去了,我觉得我已经习惯了做什么事都不要去想太多。
人这一辈子,能不想啥的时候尽量不去想,你说,多好!
于是,大二,大三应该是我这一生中过得最闲适的时候,没事的时候,一本玄幻,一杯清茶,一张椅子,打开窗门,一缕凉风,偶尔,一丝阳光透进来,洒在窗台。临近考试了,去上一哈自习。啥都不用去想,啥都不用去做。
大四了,准备了一下考研,居然过了,然后就是毕业设计。
没事的时候,玩起杀人。
新手上路,不免问题多多。但不知不觉,以前看的东西在脑海里就出现了;
当了两次杀手,第一次,首先把自己的同伴给杀掉,因为我想杀手就应该是一个人,杀了人之后,人间蒸发;若是两个人,先杀同伴,就没人怀疑你了。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第二次,同伴被指出来的时候,本着上述原则,继续失败。
也许,有时候生活就象这游戏,本来很简单的东西,想多了,倒反而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