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的时候,老妈总是怕我嫁不出去。不是因为丑----我长得太像老妈了,就算丑,老妈也不肯承认放在什么地方了,他只问我:“你刚才都去过什么地方”,只要顺着我走过的地方一遍,东西就找到了。凡此种种,就算我不丑我很温柔也没人肯冒险娶我。我倒也乐得消遥,一直到二十好几,我还像个大傻大姐似的,一天到晚乐得呵呵的百事不上心,捧着一本书哭一阵笑一阵,自言自语一阵,再对着天花板发傻一阵。弄得老妈一天到晚都冲着我长吁短叹。
终于等到有人肯娶我的那一天了。老妈对肯屈尊娶我的那个人真是十二万分的感谢,从我一岁会说话,两岁能背千诗,五岁上小学,七岁学音乐......一泻千里说下去唯恐别人发现我百无一用而临阵脱逃。那一位不爱说话,这时就更加不说,只是笑,笑得老妈心里发虚。知女莫母,老妈对我大大地补了一堂为妇之道。无奈我一耳朵入一耳朵出,第二天抽考的时候,竟大半不记得了。结婚那天,老妈泪洒婚礼,心里千愁万愁----如此没心没肺的女儿,不要被人休掉才好?
有句名言不知是谁说的:“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男人的胃。”为了这句话,结婚后我曾有一阵很刻苦地钻研过烹调,但收效甚微。我有许多关于怎样做菜的书,中餐西餐,川菜粤菜,图文并茂。但我总是拿不准里面的“少许糖”“少许盐”的少许到底是多少,也不知道“料酒适量”|“水豆粉适量”、“清汤适量”的“适量”是多少。那做出的菜自然也就咸一顿淡一顿,没个谱,后来自己想明白了,你就是再努力,赶得上大酒店里的大厨吗?人家那可是科班出身。人就怕明白,这一明白,我就借坡下驴了。先生再问,我把眼一翻,恶狠狠地说:“你以为这里是酒店吗?”也打过毛衣。借来一大堆毛衣书,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了三天,就是看不懂,只好去请教家姐,请她一针一线地教我。终于学会了打那种漂亮的图案,只是不知为什么,两只袖子总是不一样肥瘦,只好今天打起一只,明天又拆掉一只。
先生颇为疑惑,“这件毛衣有几只袖子?”好不容易打起来了。结果还是任谁也不能把头钻进毛衣里面去----领子太小了。
有了孩子以后,突然发现满街冒出来许多婴儿用品店,里面那些淡粉的、天蓝天、香香软软的小衣服漂亮极了可爱极也也贵极了。一横心决定自己做。于是买布料,买画粉,买尺子,粗针大线一通忙活,做倒也做出来了。可先生在一旁边看边“赞不绝口”:“好,真是太好了,一边长一边短,像时装。”弄得人没了脾气。
家务事里最不喜欢的是洗碗。我常常发表高论并且广为传播:“炒菜是一种创造,洗碗是一种简单的重复。”借此,我不洗碗,其实我是不喜欢油腻腻的东西糊在手上的那种感觉。每次看到先生深夜还在厨房里大力刷洗的样子,心里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对他好一点才行。于是冲上去拥抱先生,想不到先生对我大叫:“你掐住我的脖子啦!”有时替先生想想,有这么个老婆真的不能算件幸事。这么多年,除了读书和发傻作为传统保留下来以后,几乎全无长进。全亏了先生的天性宽厚,才能容忍下来。
不过,我还是有优点的,其中最为先生赞许的,是我从不乱翻他的提包口袋,不问他的工资,不在他半夜12点进门的时候做河东狮吼,不跟他抢电视频道,偶尔会会帮他洗头,吹发。我不帮他刮胡子,因为他说那样子“太像谋杀”,而他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有时先生会盯着电视上的某一个美女目不转睛并大加赞赏,这时我会立刻坐在面前给他朗读自己发表的那些文章,目的是让他刮目看妻,同时能清醒地认识到,外在的美丽转瞬即逝,而内存的美丽才是持久的永恒的。也就是告诉他,他的太太虽没有闭月羞花之貌,却有着一份冰雪聪明啊!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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