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但最后她成了别人的情人,想来其实这很自然,因为我又黑又瘦又难看,没钱没势没后台,不懂不会不知道,所以被甩被骗有道理。当时的我喜欢她的劲可以让我抛弃一切、放倒一串、哄走一群,却无法拉住一双多情小手;当爱流走以后,我曾经有一种很不好的想法,也做过一些不该做的事,但却又被自己无端的打消了,最终善战胜了我的另一面;也许我还小,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孩子,不知道爱本来就是药,她或许是我的兴奋剂,又或许是一瓶断肠草。曾经的爱人给我留下的只有永远不能愈合的伤口,我并不恨她,因为我们曾经爱过,曾经开心过,曾经一同度过无数的困难,只能怪我爱得太深,指望太多,希望太浓;所以失望也就太大。因为我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全身心的付出,全付武装的去打爱情这场硬仗、持久仗;所以就会曾经伤得太深。现在的我有一点儿改变,那就是一分钟的开心快乐胜过24小时的守候,万事开心第一,结果第二。
开心还是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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