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我天朝各种脑残政策制定者的福,最近各种不顺,把一些所经历的吐槽出来,知道的当个笑话,不知道的引以为鉴避免再蹈我覆辙吧
未婚证
1.傻逼政策规定要本人亲自回户口所在地办,全国未联网,无法异地查验(在这个信息化如此发达的今天简直是一朵奇葩)
2.开具时间一定要是一个月内的,并最好是本月的,不然视为无效
3.证明时间一定要从你满法定结婚年龄起,比如我第一份开的是从03年至今未婚,脑残人员会说这不能证明你从22岁起未婚,时间上要开成07年至今未婚。(这个操蛋思维逻辑大大地扇了我这个自认为不算弱智的人一个耳光)
汇款
最近急用钱,遂从香港调一笔钱回内地,等我把电汇、币种转换、外汇申请报批等各种手续都走完了,并被各路机构、银行抽走了几百块钱后,公司楼下的银行支行打给我一个电话“您的钱已到了,但我们不能给你,要退回去,而且退回去要收同样多的手续费”
经过各种咨询,得知原因是因为我很老实地填写了钱之前是用来在香港炒股,投资类资金不能调回国内......可行的做法是,把钱从香港账户上中转回来,然后原因填写“个人捐赠”之类的原因。瞬间我就被这种脱裤子放屁的操蛋政策电得石化了........
更操蛋的是当我打电话咨询银行的时候,工作人员很满不在乎的告诉我每天你这样的人多的是........尼玛既然你们早就知道这种操作是行不通的,为毛一定要等把我各种手续费收完了,钱也到内地了再告诉我不行,提前告诉我会死人啊,一定要等浪费我好几天时间收走五六百手续费才舒服?
我就这么被活生生qj了,至今这笔钱还被压在香港账户里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