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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里灰姑娘的水晶鞋

网友 [其他] 2009-06-19 15:00:12 星期五 晴天 查看:453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我惦记着那双灰姑娘的水晶鞋子一个月了,它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一条步行街的橱窗里。每天下班,我总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过两条街去靠近它。它是一双灰姑娘的水晶鞋,美得无法形容,水一样的颜色,酒杯一样的细跟,透明、镶钻、光芒灼灼、令人晕眩,十分美丽。
它是N的孩子,N是一位全国有名的鞋子设计师。N说,要了解我,请先了解我的水晶鞋。N还说,一个美丽的女人,可以从头发美到脚趾。这些话,是我在一本时尚的杂志上看到的,杂志上没有N的照片,只有N设计的水晶鞋子,一双一双,精致完美,无与伦比。我猜,N是个很低调的人,他应该穿棉布休闲服,听爱尔兰音乐,喝咖啡豆现磨的咖啡,长着瘦而清高的脸。我喜欢N设计的鞋子,我更爱N设计的这双水晶鞋,可这双水晶鞋它不爱我,它的价码牌上标的数字已是六位,需要我不吃不喝好几年才能买回它。看完那双鞋后,我会到最近的一条长椅坐下,看锦衣华服的男女在这座商城进进出出一掷千金,看年少貌美的女子携着年过半百的男人的胳膊,花他们的钱,拿自己的青春去赌明天。
这个时候,我会想起沈宏飞,他追了我三年,他说他爱我,我知道,只要我一点头,他就会买一双这样的水晶鞋送我。沈宏飞有钱,沈宏飞还有另一样东西——太太。有太太的男人是被婚姻盖过章的,他们不是王子,他们是围城里跑出来放风的野兽,他们的锁链,在太太手里。我没有打算去爱一只困兽,更没有打算去爱沈宏飞。可那天路过,看到这双水晶鞋时,我一下子呆住,童年所的的梦想,似乎都藏在那双鞋里,而我的脚,长得实在娇小,生来便适合去穿一双透明的水晶鞋。那天,我坐在长椅里,给了自己三十天的期限,如果第三十天的下午,那双水晶鞋还在橱窗里,我会告诉沈宏飞三个字:我爱你
这个世界,王子所剩无几,而灰姑娘随处可见。第三十天,下班的时候,我笑着对老板沈宏飞道别,并告诉他晚上等我电话。他看着我,满脸欣喜,因为我从没好好对过他。我一步一步地向步行街走去,她知道N的鞋一向是批量生产,不会在短短的三十天全部售罄。到了橱窗,里面是一双黑争鹿皮靴,高腰、缀花、白底、也是精致完美。可是我的水晶鞋呢?服务小姐说,那鞋是限量生产的,N总共生产了十双,全是一个尺码,而这个城市只运来一双。因为小巧,许多女士不能穿,直至今天上午,才被一位小脚的女士买走。
“什么尺码?”
“二二半。”
刚好是我鞋子的尺码,可是我和它无缘。我注定连一只有钱的困兽都不能去爱,只好懒懒地往长椅走去。长椅上睡着一个高大的男人,风尘仆仆,满脸胡须,四处是破洞的牛仔裤,黑长大衣,看上去俨然是个流浪汉。手机响,是沈宏飞,问我什么事。我告诉他,没什么事,开个玩笑而已。然后关机。是上帝让我不和他在一起,不是我不和他在一起。不想再坐长椅,不想打扰那流浪汉,他一身疲惫。我得不到水晶鞋,他说不定还得不到一顿晚餐呢。我掏出钱包,取出一张百元大钞,破天荒地懂得了怜悯,交钱放在他手中握着的帽子里。可是他醒了。“小姐,什么意思?”他目光炯炯,有一种被伤害的愤怒。我立刻知道,他不是穷得没钱吃饭的人,他之所以这样打扮,说不准是一种愤青姿态。 
“我....我....对不起......”
    他看了看我的脚,突然一笑,眼里的怒气渐退,显然我的窘迫令他觉得不该继续愤怒下去。他站了起来,个子高我一头。他把帽子抖了抖,将钱还我,说:“我长得就这么爱国?”
    “爱国???我不懂。”
    “不懂?长得爱国就是长得丑,没办法形容,最多只能爱爱国。”他说。
    我笑,摇头,“你长得不爱国,你的装扮爱国。”他看了看自身,笑,呵,偶尔爱国一下,就让你误会了。
    “对不起哦,是我的思想有点爱国。”
    “看来,我们是一对爱国主义者。”他说。 我俩相视而笑。
    我是一位专职新娘。所谓专职,就是一有室外秀,便穿着洁白的婚纱,握着大束的鲜花,走着细碎的脚步,将左手轻轻地搭在那些专职新郎臂上,走过长长的红地毯,供世人看的金童玉女、天赐良缘、喜庆满堂。这样的秀不是很多,一个月也就走三四场罢了。闭时帮摄影师理理照片,帮化妆师化化妆,所有婚庆公司的固定专职新娘似乎都是这样。我的工作是沈宏飞安排的,我知道他这是为了照顾我。因为我的身高,不足一米七,走T型台点矮,但扮新娘,又因一张争气的脸,比别的模特多三分娴静,多三分娇艳。有别的婚庆公司挖我,想临场借用一下,给出场费。沈宏飞不肯,他宁愿多付我薪水,也不肯让我替他们走场,说是怕恶性竟争。而我,走不走那些场子无所谓,反正沈宏飞会把这些钱到月底付给我。让我心的是那些专职新郎,他们是不肯固定的,沈宏飞也不愿多出一笔钱养一个专职新郎。所以每次走秀,不是从模特公司借来的,便是从别的婚庆公司转来的,老让我感觉自己结了无数次婚,和不同的男人。有时我嘲笑自己,夏宝啊,你是世界上结婚次数最多的女人,你应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
    这天,同事说有人找我。到了会客室,看见一位一身休闲,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朝窗外眺望。我走了过去,说,“先生,请问……” 那人回过头,青青的下巴,英气逼人,阳光一样皮肤,一双丹凤眼充满笑意地看着我。我的心“咚咚”跳了两下,见过的漂亮的男人多了,但没见过他这样令人惊艳的,他的模样正是我日描绘的梦中情人形象。
    “夏宝,你好。”他伸出手。
    “那埃特!你是那埃特!!!”我大叫着,一下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一个男人剃掉胡子,换一套衣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他笑。
    “这下不爱国了吧。”
    我也笑。“怎么想起找我?”
    他叹气 “唉,失业了。”
    “怎么???”
    “被老板炒了。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个工作?”
    “找工作?让我想想。”


我上下打量他,以他的条件,干模特这一行倒是最合适不过。二话没说,我推荐他给老板,说他是我的远房表哥,老板让他到下属的模特公司去了。那埃特要求与我合住,我答应了。一般刚开始的模特,薪水少得可怜,在这个城市里是租不起房子的。他带来了他全部的家当,一只意大利皮箱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我看他的皮箱,啧啧称奇,说,“你还害怕失业?你知不知道你这个皮箱就值十几万?” “是吗?”他也吃惊。“老爸留下来的,不知道啊,要知道,早当了换钱花,就不用打扰你了。” 我笑,“没什么啦,走时把皮箱留下,抵房租吧。”
“啊!这么贪?”他摸了摸我的头发。我闪开,笑,
“夏宝,夏宝,招财聚宝,不贪财那不叫夏宝吗?”
“呵呵,名副其实。”他站在门口看我。
那埃特没来几天,又有一场室外婚礼秀,夏宝点名要了那埃特,是想给他一个赚钱的机会。想不到夏宝的娇俏和那埃特的高大,在婚礼秀上引起了轰动,好几家电视台争相录制播放。沈宏飞对这场超常成功的婚礼秀表示了奖赏,给我们俩都封了红包。回到家,他把红包给我。
“我不要,那是你的。”他看我,说。
“夏宝,我们俩可是结过婚的。” 我笑,刮脸皮羞他,“谁嫁给你了?那是秀,是秀,你懂吗?”他握住我的手,说。
“夏宝,如果我不是它当作秀呢?” 我转身,不去看他,我不能被他所诱惑,我是要穿N设计的鞋子的女人啊,他能买得起吗?他是扫烟囱的小子,穷啊!我跑进卧室,钻进被窝,他也追过来,掀开了被子的一角,爬上了床。我用脚踢他,他不走,他说,“夏宝,我们是结过婚的。” 我生气,“假的!假的!你知道吗?你没看清楚婚礼上那戒指都是玻璃做的?”
“我给你买真的!”
“你走!你走滚开!你买不起的!”
他站起身,默默朝门口走去。我突然哭了出来,看着他的背景,我知道我是爱他的。他转过身,回来抱住我,轻轻拍着我的手背说,“夏宝,夏宝,睡觉吧……”
在他的怀里,我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睡着了。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晚上要那埃特哄着才能入睡。那埃特开始叫我宝宝,他说只有小宝宝才要人哄着入睡。我不理他,宝宝就宝宝吧,谁让他的胸膛那么宽广,躺上去就像躺在海上一样,而且有他好听的心脏跳动声,如催眠的音乐一样。
一天夜里,我朦胧地醒来,看见客厅的灯泡仍亮着。我走出去,看见他的手提电脑没有关,人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给他找了一条毛巾被,轻轻盖上。然后去关电脑,只见电脑上有一封未关的伊妹儿,写着催他后天务必飞回上海完婚,喜贴都已经送出去了云云....,落款是妈妈。看完了,我呆坐在地上,看着在沙发上酣睡的那埃特,一夜未眠。
第二天有一场婚礼秀,一去沈宏飞就说,夏宝,怎么?不舒服吗?眼圈都是黑的。我低着头说,“没什么。今晚你在梦露西餐厅等我。”沈宏飞欣喜若狂,颤着声问,你终于相通了。我点头,然后转身到化妆间去了。
往素脸上点缀所有的化妆品,细白的粉、淡红的胭脂;一朵玫瑰色的唇;纤丽的眉笔,斜斜的挑起两弯新月;浓墨的睫毛膏,轻轻的扫出两朵菊似的眼睛;再洒一点叫“毒药”的香水,整个人便如中了爱的毒一样开始艳丽妖娆。



秀场上四处是鲜花与拥挤的人群,乐声响起,我踏上红毯,携起那埃特胳膊,满面笑容的走着。每走一步,我的心情痛一痛,今天他是我的新郎,明天他就是别人的了。携紧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到司仪的面前。
“夏宝小姐,你可愿意和那埃特先生,一生无论富贵贫穷皆厮守在一起?”
“我愿意。”我说,我是真的愿意。
“那埃特先生,你可愿意和夏宝女士,一生无论富贵贫穷皆厮守在一起?”
“我愿意。”他说。可他明天还得和别的女人说这一句。
新人交换戒指。他把一枚新戒指轻轻戴在我的指上,我一看,那戒指不知是谁新采办的,看上去十分美丽,镂空的金里含着一块大大的蓝玻璃,我这样的专职新娘,一生也许只能戴这些假的道具。我给那埃特戴了一枚真的铂金戒指,那是我清晨到金店里专门买的一枚,上面刻着两个字:平安。我愿他一生平安。司仪的一句礼成,我们拥抱在一起,他吻我,我吻他,漫天的花雨从天空上纷纷飘洒而下。今天我是他的新娘,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做戏,而我却深深沉湎。
婚礼秀接近尾声,他携着我的手坐进车里。车子缓缓行驶,我眼里全是眼泪,偏着头假装看窗外,对他说,“祝你幸福。”他伸出手,轻轻捧住我的头,说“宝宝,转过来,看着我的眼睛。”我不敢看他,一滴泪落了下来。我低着头说,“你别走好吗?你一走,我晚上会睡不着觉的。”“我怎么舍得丢下你呢?宝宝。如果你爱我,请穿上这双鞋子。”鞋子?我抬起眼睛去看,水一样的颜色,酒杯一样的细跟,透明、镶钻、光芒灼灼、令人晕眩的鞋子,这不就是N设计的,我梦寐以求的水晶鞋?
“你知道我喜欢这鞋子?你哪儿买的?这鞋子好贵好贵的!”我一连串地说。他笑,抱住了我,说“亲爱的,这鞋子当初便是为你设计的。”“为我?N为我设计的?不可能!”我摇头。“傻宝宝,我当初设计这鞋子,就因母亲逼婚逼得太紧,母亲看上的女孩是世交,可我不喜欢。没办法,我只能生产了十双鞋子,放在十个城市,每卖出一双,我便让他们打电话告诉我,我便跑去看,看谁长了那么美丽的小脚,适合做我的爱人。可每一个人,脸蛋适合了脚不适合,脚适合脸蛋不适合。”
“你是N?”
“当然是!”他笑。
“你骗我,你这个坏蛋!”
“是你自己笨哦,我的太太,那埃特,Night,N是第一个字母哦!”
“谁是你太太,刚才是那都是秀!”
“看看你手上的钻戒吧,那可是我花了一只意大利皮箱的价格买的!”
这时手机响,沈宏飞的,他说他已在梦露西餐厅订了晚上的位子。我笑着说,“不用了,夏宝已经嫁人了” QQ;54461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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