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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安静得时间都停顿的下午。我与一个百分之百的男孩擦肩。
咖啡馆里十分宁静。我在喝咖啡。太阳透过窗子,正好,也不刺眼,也不阴暗。恩,这也是我遇见百分百男孩的原因。
不讳地说,他算不上帅,也不是那么扎眼。然而相距三十米,我一眼看出:他是我的百分百男孩。
从看到他的那瞬间,我的胸口如遭重锤,我的口如多年在沙漠中得人遇到绿洲微微颤抖。
对我来说,那一瞬间,男孩是百分百,微风拂面是百分之五十五,咖啡的些微苦涩是百分之四十五。
对我来说在一个舒适度百分之一百的地方遇到了对我来说百分百的男孩。
在八月一个明媚中午。百分百??
当这个数字出现在我脑海,外面整个世界都成了一个量化的世界。
每个人头上都顶着一个数字。
外面,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孩,他头顶上是百分之三十。
穿着黑色球鞋的,百分之六十五。
哈哈大笑的,百分之四十五。
走近了,又走远了。
那个百分之百的男孩。
我想和他说话,十秒也好。如果我上去跟他打招呼,那样我们的距离就能近至十米。
也许之后我们会一起去吃个午饭,看个汤姆克鲁斯的影片,然后找个公园,聊聊文学,哲学。
我想着,时间像漩涡一样把我陷下去。
恩,我真的在哪里见过他。我们一定认识过。
多年以前,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个十六,一个十五。只是这个世界上很普通的两个人。
一天不期而遇了。
“真巧,我一直在找你。就是你了。”
“真巧,我也是。你跟我想象的完全一样一样的。”
两个人拉着手,笑嘻嘻地说话。他们是对方的百分百。
于是,两个人完全没有孤单的感觉了。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然而两个人心中疑惑,这就是最终的一战吗?这就是“最正确”?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这样决定,我们再走一圈,如果还能再遇到,我们就马上结婚。
想法都一样—–因为他们是百分百。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
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像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这两个人像一滴水,很快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并且又分别各自体验了百分之90和百分之85的恋爱。
时间在走。生活在静悄悄地过。
直到一天,我坐在咖啡馆,慢慢搅着咖啡。墙上的挂钟滴答走。the sound of silence.
我想起了很多往事……
很多个人。很多的事。一瞥之间,我看到了他。
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多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都没有说,径自消失在人流之中。
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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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个明媚中午,我们擦肩而过没有回头,是因为此人已非当初恋爱中的彼人了。
其实,彼人的意义全在于当初的恋爱。
就像一朵普通的玫瑰花,是因为有小王子的牵挂才变得与众不同。而当初这份牵挂结束,以后,一切都结束了。
两人擦肩而过。当初的记忆实在微弱,不足以点亮。。。明天。
恩,如果你知道我只是在用自己的语言写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