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一章、基督论(二)
一、三一神中的基督(请参看讲义第十五~十七课)
二、由约翰福音第一章看三一神与基督
1. 基督是原有者:太初有道(1);这道太初与神同在(2);祂本来在我以前(15)
2. 基督是真理的本体:道(2)
3. 基督与天父各有其位格:道与神同在(1)
4. 基督是神:道就是神(1)
5. 基督是造物主: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3)
6. 基督是生命的源头:生命在祂里头(4)
7. 基督是拯救者:这生命就是人的光(4);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9),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12);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29)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41)「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5)
8. 基督彰显天父:「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18)
9. 基督是人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14)
10. 基督是用圣灵施洗者(32-33):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神的右手高举(或作:他既高举在神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2-33)
第卅二讲、基督论(三)
基督论的偏差(上)[1]
一、否认基督的神性──神力的神格唯一论(Dynamistic Monarchianism)
又称「嗣子论」或「收养论」(Adoptionism)
主张:基督原为人,受洗时蒙神拣选,神的灵临到他,使他拥有神性,并开始执行弥赛亚的任务,最后与神完全合一。
代表性人物:提阿多士(Theodotus, 190左右传讲此说);撒摩撒他的保罗(Paul of Samosata, 270左右传此说)
错误:(1)与圣经抵触
(2)尊重理性过于尊重启示
(3)人不经救赎就可成圣,甚至成神,破坏「因信称义」
(4)显出神没有爱人到道成肉身、亲自体恤人、担罪、代赎的地步。
二、一位三形的上帝──形相的神格唯一论(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又称「形态论」(Modalism)
代表人物:撒伯流(Sabellius,215左右传此说)
主张:神只有一个位格,在旧约以圣父的形态,在福音书中以圣子的形态,五旬节后以圣灵的形态出现,父、子、灵就像同一个演员的三个面具。
错误:(1)与(2)同上。
(3)把三个位格永恒性的区别变成暂时性的区别。
(4)上帝既然只有一个位格,当祂在十架上死去时,没有另一位可使祂复活。
(5)基督没有用人的身份代人受刑(人罪人赎),则救恩无效。
三、贬低基督的神性──亚流主义(Arinanism)
代表人物:亚流(Arius, 256-336), 原为北非亚历山大教会长老。
主张:基督在万古以前被生(曾有不存在的时候[2]),他像人而高于人,像神而低于神。[3]
错误:(1)与(2)同上。
(3)贬低基督完全的神性,则至高神并未道成肉身。 则基督的赦罪无效,因至高神才能赦罪。
(4)否定基督完全的人性,则未能以人身份代赎(人罪人赎),则救恩无效。
(5)拜基督变成拜偶像,因为祂不是至高神。
(6)使基督由启示的本体沦为启示的媒介。(基督应该是至高者的自我启示,亚流主义却使他沦为启示的媒介之一而已)。
第卅三讲、基督论(四)
基督论的偏差(下)
一、否定基督的人性──亚波里那流主义(Apollinarianism)
代表人物:亚波里那流(Apollinaris, 死于390年),老底嘉主教。
主张:神的灵+人的身体 (神的灵取代了人的灵魂)
基督有人体而无人性(免得受罪性遗传)
错误:(1)与(2)同上。
(3)以为神人二性必会冲突
(4)基督成为动物而非成为人(人之所以为人乃是因为他有灵魂)。
(5)否定基督完全的人性,则未能以人身份代赎(人罪人赎),则救恩无效。
二、混合基督的神人二性──涅斯多留主义[4] (Nestorianism)
代表人物:涅斯多留(Nestorius, ?-451)康士坦丁主教长。
动机:避免高抬马利亚为「上帝之母」
主张:(1)马利亚没生下神,而是生下「神的殿」,然后神住了进来。
(2)马利亚生下的是与神性联合的人耶稣,他是「神的器皿」,而不是至高神[5];直到受洗时才完全成为神子。
错误:(1)两性分得太开,有二位格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