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今天下午居然出了一会儿太阳。
今天上政治学时突然想喝玫瑰茄,课间立刻在人人上@高中时的后桌。
我记得,后桌很喜欢喝茶,经常带着各种稀奇古怪的茶叶茶杯到学校来又冲又泡。有小叶苦丁、玫瑰茄,其他别的什么记不太清了,只是喜欢的这两种还记得。
小叶苦丁,嫩绿嫩绿的,扔进后桌送我的充当生日礼物的蛋形玻璃杯中活似一株水草,也引得大家频频端起我的杯子想找几条鱼出来。玫瑰茄,像干红一样深邃的酒色,再配上酸酸甜甜的味道,很得当年喜欢浪漫爱装文艺得小女生的欢心。绿色的苦丁叶和红色的玫瑰茄一齐在100度的沸水里翻滚,透过想象中的袅袅热气,我依稀看见了高三的那群恣肆而张扬的孩子。一群傻孩子。
写起来不短,实际上我只是在课上走了一小小会儿神,今天上课听得很认真,自我表扬一下。
文波205是个好地方,有空位有暖气可自习,除了上课的时间,我都泡在那里。今天一整天,收获还是有的,只是早上梳头洗脸有点磨蹭,下次改正。听力第一单元已经over了,下机后战斗到九点半,回寝。
最近很喜欢一首歌,一首不老不新的歌,范范的《最初的梦想》,单曲循环无数遍。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得到远方,的确如此。
写完日记,我还是想喝玫瑰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