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族自治政策被夸为对民族特别好的事情,以前不懂,觉得不分彼此才是好的。又何必总在书上写民族自治区域好呢?
西方史学把东方集权体制下的民族混住和通婚看作是可怜而悲惨的。
中东和近东的古典历史,把古人分得很清楚,很看重民族或称作人的群落。最初的,原始的,变化的。
我们呢?在思想的集权下刻意回避这些问题,一提起古人就都是“中华民族”,现在细想“中华民族”真是个显得很假的称呼啊。既不是最初的,也没有变化。
就像某位说的,民族什么的都是扯淡。
中国人总觉得放在一起好,什么都是,什么都别没有。
总觉得什么都得有个头,有个代表。
民族(一群人)都被模糊,更何况个体了。
不在乎。
他们被一个人或是一个抽象概念的身影所遮盖。
无数燥热的心底疯狂地喊着:
当头啊!
让许多人能看见!
集权思想意识!让小孩子,天真的梦想!是:
当总统!
统一全世界!当世界总统!
统一全宇宙!当全宇宙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