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自我守则”在“绝想日记”网站发布。第二条:“早饭前,不吃早饭9点前不抽烟。每天抽烟总数不超过10支,上午限3支、下午限3支、晚上限4支。”
今天早晨,起床后我直接开车去上班了。要搁以前不抽支烟我是不肯走的。途中我停下车买了早餐带公司吃。一进办公室我立即把包子塞进嘴里。不能犹豫,一犹豫弄不好手就伸进兜里把烟摸出来了。昨天我完全做到了“守则“第二条。今天,我做到了“守则”第二条的前半部分,并有信心完全做到,天黑见分晓。把这事写出来有意思吗?可我认为这事对于我意义重大!多少年来,差不多每天早晨起床后,抽烟是排在尿尿之后的第二件事。有时人还在床上呢烟就点着了。要改变一个长期养成的习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不清了,好像最早提出“日心说”的人不是坐牢了就是被烧死了。恶习改起来更难。可以豪不夸张地讲,如果我把这件事做好了,那么我的后半生将有望发生根本性、颠覆性的好转!
前文中提到我开车上班,言下之意我是有车族。我可没有一点炫耀的意思。打工多年,省吃俭用,才混一辆10万的国产车,不足挂齿啊。事实上,开着这车,自卑感反而常袭心头。不过,不管将来我发多大财,我也不会请个司机专门为我开车。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