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着她了。但是我们没有身体接触,也就是说我们的距离没等于零。明白了吧,我们是用目光相撞的。早上上班,我们差不多一个点来的。她打完卡转过身我们就四目相对了。这已经值得大书特书了。因为有些日子没见着她了。这叫什么事儿!同在一个公司上班同在一个屋檐下,见一面居然跟牛郎织女相会似的。偏偏又赶上雨天,她穿着大红色雨衣,如果不转身我是不敢相认的。万恶的雨衣,遮挡了她曼妙的身姿。她甚至没有摘下雨衣的帽子,这是一款摩托车雨衣,小脸只露很小的一部分。能认出她来已经很吃力了,再也没能力辨别她是否对我笑了。我可没那本事,仅凭眼神就能判断她是否笑了。卡钟设置在办公楼一进门的大厅里。她虽然在这里打卡,岗位却不在办公楼,打了卡还得出去。为了延长我们相见的时间,我堵她的去路。然而这厅也太开阔太宽敞了,她毫不费力的就溜过去了。她回过头来,扔下三个字:“流氓兔!”在非正式场合,好多人都这么叫我了。她是我这绰号的发明人,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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