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建于上世纪末,已经十几年了,根本不能称为“新居”。但“新”是与“旧”相比较而存在的,较之拆除前的“旧居”,自然这是无可争议的“新居”了。
有个说法叫“新人虽好不如旧”(这话也值得商榷),依我说“旧居虽好岂如新”。旧的东西,唯一的好处恐怕只是怀旧吧?对于上世纪的旧居,我父亲因系亲手建造,感情颇深,坚决不同意我们拆建。我虽从小在旧居长大,毕竟向往新居的心理占上风,因此决议创新。而对于当时7岁的儿子来说,旧居的感情因素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对于我和妻艰苦创建的新居,我们自然珍爱有加,可惜留下很多遗憾。一是上层未装潢,只装了北面一个给儿子住,现在还渗了水。二是院内旧房待拆除,院外的“花园”尚未设计。有什么办法呢?现在的我还是“月光族”,一切待生活境况改善后重新规划启动......
如果有朝一日能“发”的话,我还是想回家重建“花园式小洋房”,或者另外选个风景更佳的幽雅山庄置一“别墅”。最好,小车能开进院子(不,车库)。有花园、鱼池。除了我和我心爱的女人外,没有第三个人在里面(儿子已独立)。小车我自己开;保镖根本用不着;自己开洗衣机;自己开车买菜,自己烹调。如果温度适宜的话,可以成天裸体活动而不必穿衣、洗衣,而且随时可以和女人做爱。浴室和卫生间是分开的。浴室要相当讲究;卧室也很有特色。有较先进的电脑室,用网络和外界联系。……(是梦吗?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