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是一种游戏
博客里流行
传给谁谁就得接着(类似于赏善罚恶令之流)
否则挨罚(具体惩罚措施及流程由于点我名的小伙子未细谈,故暂不祥)
请认真对待并签写诚信协议书
鼓励暴露隐私
规则如下
1.被点名者在博客写下答案,去掉第一个问题,后加上一个问题,仍然维持9个问题,传给其他9人,列出他们的名字,并到其博客里留言通知——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答问题(否则肠穿肚烂七窍流血郁郁而终),完成游戏者将得到永生。
2.此9个人要在博客里注明何处接题,并再想一题传给另外9个人,让游戏继续,不到万不得已不一定非要回传。被点名者将大家的祝福下茁壮成长,且愿望不日实现。
点名者崔颖潇同志
丁亥年丙午月癸未日(即07年6月30日)格林威治时间4点42分发现并回复
问题如下
1~错过了才知道逝去的美好,会吃回头草吗?
好马不吃回头草。
首先我不是马,其次不是好马。
故在机缘巧合造化弄人的情况下不排除该种可能,但可操作性较低
2~想到我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浅浅地贱笑
3~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涉及性取向问题了···
4~近期有什么计划不?
找点工作,挣点外快,把脸养好
5~暑假要干吗?
暑假当然是要找个地方避暑啦
6~你心中的他(她)应该怎样?
像《福星小子》里面的拉姆一样
7~你觉得我的回答怎么样?
相当地相当于没回答
8~觉得自己身上哪个部分最美?
心灵噻(有点恬不知耻的味道)
9~你们的初吻都给谁了?
6000
我的问题:今年2月22日22点22分22你在做什么,必须详细回答,不回答或回答不详不实者读到大四要被学校开除
被点名名单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