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已经忌了这个习惯,昨天老程发了一通短信当做告别,使我心里烦闷到了现在,人人都是从写人状物开始学习写作短文,可当真要是写一个已熟悉了的人,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不知从何说起。
老程天生是个笑面,眉目多情的那种,搬过来不久老程就给我看她年轻时候的照片,大概是35岁时的样子,她刚从文化厅到人大来不久,脸上仍旧驻留着桃花泛滥的痕迹。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老程给我讲起了她的青春时代,使我份外惊奇的不是生活本身的曲折,而是其中涉及的人物实在是耳熟能详,不由得就叫人瞪大了眼睛。老程最早是长影的剪片员,她常常说,我当年一天看六个电影,你知道吗,六个电影啊。后来她去省话改演了话剧,有一个给她搭戏的男演员对她心有爱慕,两小无嫌猜,眉目间应该是有些情意的,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后,此人竟然跻身国内一线男演员行列,塑造过几个颇有影响力的硬汉形象,也算得上是家喻户晓,我气急败坏的问,为什么啊,主任,为什么没成啊?老程说他当时只是个龙套角色,长得瘦皮猴一样,我们那哪里有小姑娘正眼看过他。男人的起飞阶段,业务一般人又顽劣,老程放弃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怎知他日后竟会一飞冲天。老程的另外一段恋情切实可以称之为恋情,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作家,也有些作品,至少我是听说过的,曾经痴迷过足球也搞过乞丐文学。老程给我看作家的文章,有一个段落专门回忆了她,里面称她为写诗的姑娘。重点写了分手的场面和分手后的一次偶遇,分手是在南湖,场面很激烈,还有一段激情描写,尺度很大,看的我三观尽毁,分手后的再相逢写诗的姑娘就成了六岁男孩的妈妈,而且,也不写诗了。老程说人长得丑,又是白城农村的,家里自然是不同意的,就不了了之了,最后选择了器宇轩昂的老孙,还没有到中年身体就每况愈下,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可青春总是不能从头来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