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外高桥提起仲裁,要求普华永道赔偿2亿元。原因是,其在审计过程中未尽审计责任,证券保证金函证竟然经手客户财务经理发出,这在审计准则中是不允许的。
其实四大在中国的业务量迅速扩展,使其审计质量受到影响,一方面是项目太多,因而每个项目的时间都被压缩到极限;另一方面人员扩招,尤其是招录大量非会计专业员工,使得审计质量受到直接影响。
像此次的外高桥事件,签字注册会计师其实是相当无奈的。虽然签字经理对审计项目要进行一定的监控,但是入住客户现场的是经理以下级别的员工,而这些员工或者专业素质跟不上,或者为图简便不按照审计要求办事。所以,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的出现。
其实,只要按照审计程序独立发出函证,如果客户和第三方联合舞弊,注册会计师是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的。而这次事件,由于省略了那么一个小小的审计程序,却引来如此大的麻烦。
普华在中国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大概就十几亿, 外高桥审计项目03、04年两年审计费才170万,这次索赔却高达2亿元。
继续关注该事件动态以及德勤科龙门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