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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阴阳无行

武清明 [深情] 2013-03-14 03:45:31 星期四 晴天 查看:139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阴阳五行,是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的合称,是古人用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国古代的唯物论和辩证法。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在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下孳生着、发展着和变化着的。五行学说认为木、火、土、金、水是构成物质世界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是由于这五种最基本物质之间的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运动变化而构成了物质世界。这种观念对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有着很深远的影响,并成为我国古代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
    我国古代医学家,在长期医疗实践的基础上,将阴阳五行学说运用于医学领域,借以阐明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并用以指导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起着极为深刻的影响。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阴阳五行学说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毕竟属于古代哲学的范畴,尚不能与现代的科学的唯物辩证法等量齐观,为此,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使它更好地为医疗实践服务。

 阴阳学说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阴阳的最初涵义是很朴素的,是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运动状态的躁动和宁静等等。古代思想家看到一切现象都有正反两方面,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进而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的基本规律,如《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即含有对立统一的概念。阴和阳,既可代表相互对立的事物,又可用以分析一个事物内部所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所以说:“阴阳者,有名而无形”(《灵枢·阴阳系日月》)“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类经·阴阳类》)。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和阳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如白昼和黑,气候晴朗和阴雨、炎热和寒冷、运动状态的躁动和静止,等等。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矛盾运动,是宇宙间一切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阴和阳的对立统一矛盾运动的结果。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神明,也就是指物质世界无穷变化的意思。
    阴和阳代表着相互对立又相互关联的事物属性,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一般地说,凡是剧烈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着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属于阴。如以天地而言,则“天为阳,地为阴”,由于天气轻清故属阳,地气重浊故属阴;以水火而言,则“水为阴,火为阳”,由于水性寒而润下故属阴,火性热而炎上故属阳;以动静而言,则“静者为阴,动者为阳”,由于阴主静故相对静止的事物属阴,阳主动故剧烈运动着的事物属阳,以物质的运动变化而言,则“阳化气,阴成形”,即是指当某一物质出现蒸腾气化的运动状态时属于阳的功能,出现凝聚成形的运动状态时属于阴的功能。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于医学领域,即是将对于人体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任何事物,虽然均可以阴阳的属性来区别,但必须指出:用阴阳来概括或区分事物的属性,必须是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如果两者不是相互关联的,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也就不能用阴阳来区分其相对属性及其相互关系,因而也就没有实际的意义。
    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的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体现于事物的无限可分性,即是《类经·阴阳类》说的,“阴阳者,一分为二也”。例如,昼为阳,夜为阴,而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所似说,阴阳之中仍有阴阳可分。
    由此可见,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中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这种事物既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现象,在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所以《素问·阴阳离合论》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静,出与入,升与降,乃至昼与夜,明与暗,寒与热,水与火等等。阴阳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统一是对立的结果。换言之,对立是二者之间相反的一面,统一是二者之间相成的一面。没有对立也就没有统—,没有相反,也就没有相成。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的结果,取得了统一,即取得了动态平衡,称之为“阴乎阳秘”。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的气候变化,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气;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阴气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温热之气的缘故。这是自然界阴阳相互制约、相互消长的结果。所以说:“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素问·脉要精微论》)“四十五口”是指从冬至到立春,从夏至到立秋,均为四十五日而言。冬至一阳生,所以从冬至到立春,阳气逐渐上升,阴气逐渐下降,至夏季则阳气盛极,阴气伏藏。夏至一阴生,所以从夏至到立秋,阴气逐渐上升,阳气逐渐下降,至冬季则阴气盛极,阳气伏藏。如此循环;年复一年
    阴阳的相互制约的过程,也就是相互消长的过程,没有消长,也就没有制约。“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类经附翼·医易》),说明了动与静,阴与阳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的关系。人的机体之所以能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就是阴与阳相互制约、相互消长取得统一(动态平衡)的结果。只有阴与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消长,事物才能发展变化,自然界才能生生不息。故云:“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阳主刚躁,阴主柔静。动与静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产生了事物的正常运动。阳主萌动,阴主成长;阳主生发,阴主收藏;阳能化气,阴能成形,阴阳的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使事物不断地处于协调平衡状态,即阴阳调和。只有如此,生物才有生长化收藏和生长壮老已。如果阴阳的统一体没有阴阳的对立和消长,就不可能得到制约和统一。没有制约和统一,阴阳的对立运动也就终止了,事物便因之而消失。任何事物互相对立着的一方面,总是通过消长对另一方面起着制约的作用。人体处于正常生理状态下,阴阳两个对立着的方面,也不是平平静静各不相关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是处在互相制约、互相消长的动态之中的。所谓“阴平阳秘,”(《素问·生气通天论》)也是阴阳在对立制约和消长中所取得的动态平衡。如果这种动态平衡遭到破坏,即是疾病的形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就说明了阴阳的制约、消长失调,就要导致疾病的发生。
  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和阳是对立统一的,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左为阳,右为阴;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右,也就无所谓左。热为阳,寒为阴;没有热,就无所谓寒;没有寒,也就无所谓热,等等。所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如《医贯砭·阴阳论》说:“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阴阳之间的这种互相依存关系,称之为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和阳之间的互根互用,不仅仅体现于相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的关系而言,气属于阳,血属于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舍,二者是互根互用的。而且还体现于机体的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人体的最本质的生理功能是兴奋和抑制,兴奋属阳,抑制属阴,没有兴奋,也就无所谓抑制;没有抑制,也就无所谓兴奋,二者之间也是互根互用的。而且还体现于物质与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物质属阴,功能属阳,功能是物质运动的结果,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也就不存在没有功能的物质和没有物质运动的功能,二者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即是从阴阳的互根互用理论,高度地概括了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阳依赖于阴而存在,阴也依赖于阳而存在;没有阴也就无以言阳,没有阳亦无以言阴。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阴和阳之间这种互根互用关系遭到了破坏,就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也就是说,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互根互用关系失常,机体的生生不息之机也就遭到破坏,甚则“阴阳离决,精气乃绝”而死亡。
    此外,阴阳的互根互用,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这是由于阴和阳,是指相关事物的对立双方,或本是一个事物内部的对立双方,因而阴和阳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如果阴和阳之间不存在互根互用的关系‘也即是说阴和阳之间不是处在一个统一体中,那就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的关系。
  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和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处于静止的和     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故说“消长平衡”。所谓“消长平衡”,即是指阴和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平衡,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的“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符合于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消长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规律。也就是说,在绝对运动之中包含着相对的静止,在相对的静止之中又蕴伏着绝对的运动;在绝对的消长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在相对的平衡之中又存在着绝对的消长。事物就是在绝对的运动和相对的静止、绝对的消长和相对的平衡之中生化不息,而得到发生和发展的。
    如以四时气候变化而言,从冬至春及夏,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及冬,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四时气候的变迁,寒暑的更易,实际上即是反映了阴阳消长的过程,其中虽有“阴消阳长”、“阴长阳消”的不同,但从一年的总体来说,还是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的。
    如以人体的生理功能而言,白天阳盛,故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兴奋为主;黑夜阴盛,故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抑制为主。子夜一阳生,日中阳气隆,机体的生理功能由仰制逐渐转向兴奋,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日中至黄昏,阳气渐衰,阴气渐盛,机体的生理功能也从兴奋逐渐转向抑制,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所以说,阴阳的消长平衡,不是绝对的、静止的平衡状态,而是相对的、动态的平衡。
    阴阳的消长虽然是绝对的,平衡虽然是相对的,但决不能忽视相对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只有不断地消长和不断地平衡,才能推动着事物的正常发展,对人体来说也就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如果只有“阴消阳长”而无“阳消阴长”,或只有“阳消阴长”而无“阴消阳长”,即是破坏了阴阳的相对平衡,形成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导致阴阳的消长失调。对人体来说,也即是病理状态。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的转化,虽然也可发生突变,但大多数是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
    阴阳对立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转化,是因为对立的双方已相互倚伏着向其对立面转化的因素。“夫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素问·六微旨大论)成败倚伏,说朋新事物生成之时,已倚伏着败亡之因素;当旧事物败亡之时,也孕育着新事物产生的因素。旧事物的发展,就是“变” 的过程。新事物的产生,也就是“化”的过程,故曰:“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素问·天元纪大论))
    阴阳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灵枢·论疾诊尺》)“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这里的 “重”和“极”就是促进转化的条件,阴有了“重”这个条件,就会转化为阳;阳有了“重”这个条件,就会转化为阴。寒在“极”的条件下,便可向热的方向转化;热在“极”的条件下,便可向寒的方向转化。在这里,条件是主要的,没有—定的条件,便不能转化。
    从四季气候变迁来看,由春温发展到夏热之极点,就是向寒凉转化的起点;秋凉发展到冬寒之极点,就是逐渐向温热转化的起点。它如昼夜的更迭和自然界云雨的变化也是如此。《素问·六微旨大论》说:“升已而降,降者谓天;降已而升,升者谓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即是从天地之气的升降来说明阴阳的转化。
    就生理而言,抑制和兴奋的互相转化,也是如此。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由阳转阴,由阴转阳的变化,是常常可以见到的。如某些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机体元气,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可突然出现体温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阳气暴脱的危象,这种病证变化,即属于由阳证转化为阴证。此时,若抢救及时,处理得当,四肢转温,色脉转和,阳气得以恢复,病情又可出现好的转机。再如寒饮中阻之患者,本为阴证,但由于某种原因,寒饮可以化热,也就是阴证可以转化为阳证。从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阴阳的互相转化是有条件的,上述两个病例中,前者的热毒极重,阳气随津液外泄而亡脱,后者的寒饮郁而化热,是促成阴阳互相转化的条件。
    综上所述,阴和阳是事物的相对属性,因而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等,是说明阴和阳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孤立的、静止不变的,它们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相反相成的。理解了这些最基本的观点,进而理解中医学对阴阳学说的运用,是比较容易的。
 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贯串在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指导着临床诊断和治疗。
  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根据阴阳对立统一的观点,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素问·宝命全形论》)人体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以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阴,腑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素问·金匮真言论》)
    人体脏腑组织的阴阳属性,就大体部位来说,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就其背腹四肢内外侧来说,则背属阳。腹属阴;四肢外侧为阳,四肢内侧为阴。以脏腑来分,五脏属里,藏精气而不泻,故为阴;六腑属表,传化物而不藏,故为阳。五脏之中,又各有阴阳所属,即心、肺居于上部(胸腔)属阳,肝、脾、肾位于下部(腹腔)属阴。如具体到每一脏腑,则又有阴阳之分。即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等。“是故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灵枢·寿夭刚柔》)     总之,人体组织结构的上下、内外、表里、前后各部分之间,以及内脏之间,无不包含着阴阳的对立统一。
  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对于人体的生理功能,中医学也是用阴阳学说来加以概括说明的。认为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如以功能与物质相对而言,则功能属于阳,物质属于阴,物质与功能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体现。人体的生理活动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没有物质的运动就无以产生生理功能。而生理活动的结果,又不断促进着物质的新陈代谢。人体功能与物质的关系,也就是阴阳相互依存,相互消长的关系。如果阴阳不能相互为用而分离,人的生命也就终止了,所以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素问·生气通天论》)
 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人体内外、表里、上下各部分之间,以及机体的物质与物质、功能与功能、功能与物质之间,必须经常保持其相对的阴阳协调关系,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因此阴阳的相对协调是健康的表现;疾病的发生及其病理过程,则是因某种原因而使阴阳失却协调所致。
    阴阳是互根互用的,又是互为制约消长的,所以阴阳失调就会导致阴阳的偏盛偏衰而发生疾病。但疾病的发生发展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实质上即是指整个机体的结构与功能包括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等;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正气和邪气,均可以阴阳来区分其属性;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的情况,皆可用阴阳的消长失调,即偏盛偏衰来概括说明。正气分阴阳,包括阴液和阳气两部分;邪气亦有阴邪和阳邪之分,如六淫致病因素中的寒、湿为阴邪,风、暑、热(火)、燥为阳邪。疾病的过程,多为邪正斗争的过程,其结果则引起机体的阴阳偏胜偏衰,所以无论疾病的病理变化如何复杂,都不外乎阴阳的偏胜偏衰。
    (1)阴阳偏胜 即阴胜、阳胜,是属于阴或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变。(《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指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阳胜则热,阳胜则阴病:阳胜一般是指阳邪致病,是阳的绝对亢盛;但阳长则阴消,阳偏胜必然要导致伤阴,故说阳胜则阴病。
    “阳胜则热”,是指因阳邪所致疾病的性质而言;“阳胜则阴病”,是指伯胜的病变必然损伤人体的阴液。
    阴胜则寒,阴胜则阳病:阴胜一般是指阴邪致病,是阴的绝对偏盛,但阴长则阳消,阴偏胜必然要导致阳衰,故说阴胜则阳病。
    “阴胜则寒”,是指因阴邪所致疾病性质而言;“阴胜则阳病”,则是指阴胜的病变必然损伤人体的阳气。
    (2)阴阳偏衰 即阴虚、阳虚,是属于阴或阳任何一方低于正常水平的病变。《素问· 调经论》指出:“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根据阴阳动态平衡的原理,阴或阳任何一方的不足,必然导致另一方相对的亢盛。
    阳虚则寒:阳虚是人体的阳气虚损,阳虚不能制约阴,则阴相对的偏盛而出现寒象,所以称“阳虚则寒”。
    阴虚则热:阴虚是人体的阴液不足,阴虚不能制约阳,则阳相对的偏亢而出现热象,所以称“阴虚则热”。
    综上所述,尽管疾病的病理变化复杂多端,但均可用阴阳失调(偏胜偏衰)来概括说明。 “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是中医学的病机总纲。
    阳损之阴,阴损及阳,阴阳俱损: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机体的阴或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序,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足。阳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阳虚不能化生阴液,而同时出现阴虚的现象,称“阳损及阴”。同样,阴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阴虚不能化生阳气,而同时出现阳虚的现象,称“阴损及阳”。“阳损及阴”或“阴损及阳”,最终导致“阴阳两虚”。阴阳两虚并不是阴阳的对立处于低水平的平衡状态,同样存在着偏于阳虚或偏于阴虚的不同。
    (3)阴阳的转化 人体阴阳失调而出现的病理现象,还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阳证可以转化为阴证,阴证可以转化为阳证。所谓“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用于疾病的诊断  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任何疾病,尽管它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用阴或阳来加以概括说明。故曰: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在辨证方面,虽有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纲,但八纲中又以阴阳作为总纲,表、实、热属阳;里、虚、寒属阴。八纲就是以阴阳作为总纲的。在临床辨证中,首先要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阴阳,大则可以概括整个病证是属阴证、属阳证,小则可分析四诊中一个具体脉症。如:
    色泽的阴阳:从色泽的明暗,可以辨别病情的阴阳属性。色泽鲜明为病属于阳,色泽晦暗为病属于阴。
    声息的阴阳:观察呼吸气息的动态,听其发出的声音,可以区别病情的阴阳属性。语声高亢宏亮,多言而躁动者,多属实、属热,为阳;语声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者,多属虚、属寒,为阴。呼吸微弱,多属于阴证;呼吸有力,声高气粗,多属于阳证。
    脉象分阴阳:以部位分,则寸为阳,尺为阴;以脉动过程分,则至(起)者为阳,去(伏)者为阴;以至数分,则数者为阳,迟者为阴;以形态分,则浮大洪滑为阳,沉小细涩为阴。故《素问·脉要精微论》说:“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
    总之,无论望、闻、问、切四诊,都应以分别阴阳为首务,只有掌握住阴阳的属性,才能在辨证中正确地区别阴阳。所以说:“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阴阳无谬,治焉有差? 医道虽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阴阳而已。故证有阴阳,脉有阴阳,药有阴阳……设能明彻阴阳,则医理虽玄,思过半矣。”(《景岳全书·传忠录》)
  用于疾病的治疗  由于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就是治疗的基本原则。故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 阳阳偏胜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胜,即阴或阳的一方偏盛,为有余之证。由于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阳热盛易于损伤阴液。阴胜则阳病,阴胜则寒,阴寒盛易于损伤阳气。故在调整阴阳的偏胜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若阴或阳偏胜而其相对的一方并没有构成虚损时,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若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阳胜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胜则寒属寒实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因二者均为实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损其有余”,即“实者泻之”。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一方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治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即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阴病治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对阴阳偏衰的治疗,张景岳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提出了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治法,他说:“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景岳全书·新方八阵·补略》)。
    总之,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阳盛者泻热,阴盛者祛寒;阳虚者扶阳, 阴虚者补阴,以使阴阳偏胜偏衰的异常现象,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
    (2)归纳药物的性能 阴阳用于疾病的治疗,不仅用以确立治疗原则,而且也用来概括 药物的性味功能,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治疗疾病,不但要有正确的诊断和确切的治疗方法,同时还必须熟练地掌握药物的性能。根据治疗方法,选用适宜药物,才能收到良好的 疗效。
    药物的性能,一般地说,主要靠它的气(性)、味和升降浮沉来决定,而药物的气、味和升 降浮沉,又皆可用阴阳来归纳说明。
    药性:主要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又称“四气”。其中寒凉属阴(凉次于寒),温热属阳 (温次于热)。能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如黄芩,桅子等。反之,能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如附子、干姜之类。
    五味:就是辛、甘、酸、苦、咸五种味。有些药物具有谈味或涩味,所以实际上不止五种。 但是习惯上仍然称为五种。其中辛、甘、谈属阳,酸、苦、咸属阴。《素问·至真要大论》说: “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
    升降浮沉: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为浮散,沉为重镇等作用。大抵具有升阳发表,祛风 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多上行向外,其性升浮,升浮者为阳;而具有泻下、清热、利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导积滞、降逆、收敛等功效的药物,多下行向内,其性皆沉降,沉降 者为阴。
    总之,治疗疾病,就是根据病证的阴阳偏胜偏衰情况,确定治疗原则。再结合药物性能 的阴阳属性,选择相应的药物,以纠正由疾病引起的阴阳失调状态,从而达到治愈疾病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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